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海峡石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董事变更的批复【闽金管许可准〔2023〕27号】
海峡石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泉州市金融局报送的《关于上报海峡石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董事的报告》(泉金审〔202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5〕26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原股东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海峡石化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6%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晋江市晋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同意陈清源、林星贺任你司董事。
三、请你司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任职手续。
四、请你司依法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部审计制度,并督促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