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群众举报。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类案件中的参与交易人员在亏损后,往往会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交易场所违反有关规定开展期货业务。举报材料中通常会写明有关交易场所的名称,公司人员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以及举报人如何参与交易等情况。
2、相关部门移送。主要是证监部门等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线索,通常为参与交易人员的举报情况,也有监管部门经过初步核实后的情况。
3、互联网情报信息搜集。犯罪分子主要依托互联网开展犯罪活动,通常会设立一个公司网站发布有关信息,并在门户网站、财经论坛、QQ群和视频空间进行广告宣传和招揽客户的活动。
4、社会面管控发现。犯罪分子为了招揽客户,会在一些城市的金融区域租赁办公场所,以显示公司实力,吸引客户。通过对上述重点区域开展社会面管控工作,发现涉嫌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