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公安分局接到市民张女士报警称,她通过网络在一个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做网上投资,分数次投资共计200万元,待资金全部亏损后才发现被骗。由于案情重大,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织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经过海量信息调查取证、信息研判和技术侦控工作,专案组初步确定许某、梁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针对疑犯分散藏匿的情况,专案组分组行动,前往河南、浙江等5省7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查找锁定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伺机进行抓捕。在掌握涉案人员的基本生活情况和规律后,专案组决定收网,将许某、梁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扣押涉案车辆5辆、电脑40余台。经讯问,许某、梁某等交代了相关犯罪事实。
据警方介绍,侦办此案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涉案的公司都在使用一款交易软件实施诈骗,而开发该平台的某软件公司同样涉嫌诈骗犯罪。随后,专案组侦查员对销售该软件的公司的资质、往来账目等情况进行查询梳理。在掌握大量证据后,警方成功将涉案的12名犯罪嫌疑人获归案,同时扣押42份该公司与其客户签订的买卖软件合同等相关证据。
延伸阅读:
2016年12月15日,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记法槌敲落,一起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热议,甚至在法学界持有多种不同意见的全国“互联网色情犯罪第一案”,终于落下帷幕。“快播”这个名字,也正式开始成为互联网记忆的一部分。在后来的日子里,人们只能在纷杂的信息流和字符串之间,思考它昔日的成绩和争议,品味一众互联网企业在创新与变革的时代浪潮中,那几分心中的不甘和几许自身的不争。
自198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著名的“索尼(SONY)案”中确立了“技术中立原则”以来,世界范围内众多科创型企业在此原则下受益。但技术自由和中立责任的边界在哪里?或许并没有人自始能清楚的界定。一众科创企业在此原则的余荫下越走越远,却也可能越陷越深,“成也技术中立,败也技术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