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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伟:建立我国多层次大宗商品市场体系 | 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是重要一环!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3-07-04 | 59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秘书长 王在伟/文


多层次大宗商品市场的构成

1、现货交易是核心

相比海外更为成熟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国内市场的发展路径有所不同:海外市场“先发展,后监管”,整个过程是自下而上的,顺应市场需求,按照现货—场外期货—场外的顺序。当远期合约的需求逐步扩张,针对场外合约中的潜在风险,推出了期货合约。而随着期货市场不断发展,标准化的合约不再能满足多样的市场需求时,场外商品市场在期货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进化。而国内的大宗商品市场发展则是按照现货—期货—场外的顺序建立,整体来说是自上而下的。但不论是哪一条发展路径,大宗商品的核心都在于现货。

大宗商品交易体系由于现货市场具备了商品属性,随着衍生品的出现又获得了金融的属性,金融服务于实体,衍生品服务于现货交易,因此说现货市场才是多层次大宗商品市场的核心。而脱离了现货市场,衍生品的交易就只是一种零和的投机行为,金融脱实向虚之下,也无益于经济体的发展。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事件就是典型的衍生品市场脱离现货的案例:其对外宣称自己是一个巨大的稀有金属交易平台,以极高的利息鼓动投资者向平台上的“买家”借款,但实际上该平台并没有实际的交易,所谓的“买家”也是凭空捏造,利息款的资金来源于新的被欺骗的投资者,因此是一个典型的庞氏骗局,也反映了当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期货市场是标准化交易的衍生品市场,为现货市场服务

期货的主要功能包括价格发现、规避风险等,随着期货市场不断完善发展,期货合约的功能也陆续被开发出来,在期货市场的发展上,中外从不同的起点出发,但最终实现的作用也都是为现货市场提供服务,可谓是殊途同归。前文提到海外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是市场先行,监管同步或后续跟上。远期这种初级的场外衍生品出现让其参与者尝到了衍生品带来的甜头,但在规避价格波动的同时,对手方带来的潜在风险是贸易商们面临的新问题,因此期货合约出现了。相较于简单的远期合同,期货同样能够起到规避价格风险的作用,但其标准化的合约内容能够省去交易双方在拟订合同上所浪费的时间,由于合约是向交易所进行买卖,在交易所的信用背书下,也大大降低了对手方风险。

而对于国内来说,在现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定价机制从计划经济到计划内部政府定价、计划外部市场定价的“双轨制”,最终发展为了现在的市场定价。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价格的大幅波动,当时大宗商品的经营企业基本为国有,因此价格波动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还在政府,据文献记载,1979到1986年间国家为了弥补价格波动的价格补贴占据了同期财政收入的20%以上。因此出于规避价格风险的目的,政府主导了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

3、场外市场是现货和期货之间的有机补充,填补标准化之外的个性化需求

场外衍生品通常包括远期、掉期等,本质上也属于衍生品的范畴。既然是衍生品,正如我们前文所说,他们与期货合约一样,赋予了商品金融属性,为现货而服务。对于场外衍生品来说,最需要明晰的是其与场内衍生品的区别。以期货合约为主的场内衍生品在交易所集中交易,参与者可以是全市场主体,而合约内容是标准化的,在交易所背书之下,大大节省了早期场外合约双方在签订过程中的额外成本。而场外衍生品的则通常是一对一交易,非标准化的合约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却也拥有了更多的自由度,这也是期货合约所缺失的特征。随着现货市场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贸易商风险管理能力逐步提升,标准、制式化的合约开始不再能满足现货市场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是理所应当的。

关于场内和场外的区别,场内和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本质区别在于交易机制和市场主体的不同。从交易机制而言,场内衍生品市场为集中交易,场外衍生品市场则为非集中交易。集中竞价和电子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是场内外市场的区别所在。场外衍生品市场建立在个性化需求基础上的非标准化条款使合约特征各异且流动性较差,市场难以形成高频率的连续交易机制,需要借助双边磋商、询价报价等交易方式。从市场主体而言,由于场外衍生品市场具有更大的成交规模、更强的专业性和更高的风险性,因此市场参与主体多为专业性的金融机构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型实体企业。

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是怎么来的?

1998年8月,国务院发布[1998]27号文《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按照清理整顿要求,把原有的地方14家商品交易所进行撤并,合为上海、大连和郑州三家。其中除了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延续原来的领导之外,上海期货交易所则由当时的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和上海商品交易所合并而来,并将期货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鉴于当时对期货市场的认识,清理整顿没有采取疏导的办法,而是采取了关品种、关市场、停业务、减数量、赶机构、将产业企业和金融机构赶出期货市场等一系列过于严厉的措施,并将清理整顿时期的成果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巩固下来。清理整顿起到了规范净化市场的作用,使期货市场得以继续生存,但也留下了后遗症,赶走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弱化了期货市场同现货市场、同金融的联系,只留下了中小散户,强化了期货市场散户化特征,加大了期货市场管理和交易成本,这些做法带来的后遗症至今深刻影响着我国期货市场。

长期以来,我国大宗商品市场业态表现为初级的集贸市场与高级的期货交易所“两极”鼎立的格局,而在“两极”之间,广阔、多样的商业模式存在着不同程度地缺失。自1998年期货市场经过清理整顿之后,把众多现货企业和金融机构赶出了期货市场,因此这些市场主体又在全国各地以“中远期交易”的名义成立了诸多的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涵盖能源、金属、农产品和化工产品等主要大宗商品种类。在“2023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发展与风控大会”上,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公布的行业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对外公开获批保留的白名单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有130家。其中有79家平台的品种是期货品种,占保留交易场所的60%以上;有64家平台积极对外展业,占保留交易场所的49%。预计未来全国通过验收保留的地方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总量在200家左右。

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的发展定位

作为场外市场范畴的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为期货市场起到了“三培”作用:培育了品种、培育了市场、培育了投资者。同时,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不仅是一个交易场所,也是一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是信息流汇聚、整合与发布的场所。它把众多影响某个品种供给和需求的因素汇聚在市场交易中心,并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把这些影响因素转化为比较统一权威的价格,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相应价格信息,指导其买卖行为。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在交易环节相对分离,在交割环节再次得到有机统一。市场根据交易商品区域分布,设有委托的定点仓库和合作的物流企业,为客户实物交收提供服务,逐步实现网上交易、就近交收。因此,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采用网上交易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场外OTC市场的角色,在提升现货市场的交易效率与交易质量的同时,弥补了场内期货市场与场外现货市场难以实际对接的缺陷。

在整个商品市场金字塔体系中,现货市场是金字塔根基;期货市场诞生在发达的现货与场外市场基础上,是市场的高级组织形式;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又是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整个金字塔体系的塔身部分。通过现代物流与电子交易平台的搭建,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成为连接期货与现货市场的一座承上启下的桥梁,多层次的商品市场体系的金字塔架构逐渐明朗。

总之,要想理顺大宗商品流通秩序,必须建立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这需要具备系统观念,大处着眼进行战略规划。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的建立可以实现期货与现货对接,场内与场外对接,线上与线下对接,境内与境外对接,这是提升我国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定价力的基础和条件,也是打通我国大宗商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