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微信
​​研究院公众号
清整办:严禁大宗商品交易所开展中药材等品种的发售业务!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3-10-17 | 170 次浏览 | 分享到:

清整办发布的《地方交易场所主要违规交易模式特征、违规问题及整治措施》明确指出严禁交易场所开展发售业务。


现货发售交易特征及违规问题:


1、特征


部分商品类交易场所,以中药材、珠宝玉石、茶叶、老酒等为交易对象,进行“现货发售”,即持有人向交易场所提交一定数量商品托管后,拿出一定比例供客户申购,摇号中签确定申购结果后次日开始连续集中交易。具体而言,该交易模式分为发售和交易两个环节,其中,发售环节包括托管、评审、发行、申购、中签等步骤,交易环节采取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方式,全额付款,T+0交易,一般设定涨跌停板。


2、违规问题


一是交易涉嫌违法违规。现货发售模式交易环节采用集中连续竞价、T+0交易,违反了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关于不得采取连续集中竞价进行交易、T+5等有关规定。有的交易场所与发行人串通虚拟发行,并无相应的产品入库,有的甚至直接或通过关联方做庄交易,涉嫌诈骗等犯罪。


二是价格易操纵且波动大。现货发售模式与证券发行上市类似,但申购商品占极少比例,上市交易后,商品持有者可通过控制减持等方式操纵价格并套现。产品上市后大多封闭支行,交易产品价格走势上学“过山车”行情,价格被庄家迅速拉升,高出市场价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引诱投资者高位接盘,随后价格连续跌停,大量投资者被洗劫一空。上述操纵价格、客损分成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


广东某文交所诈骗4.19亿元,实控人被判13年并被依法拍卖35套别墅

广东该交易场所诈骗4.19亿元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