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16号建议的答复中称:
前几年,包括商品类交易场所在内的地方交易场所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引发金融风险和涉众风险,其主要症结在于金融泛化甚至乱办金融。经大力整治,商品类交易场所无序扩张和违规经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商品类交易场所总体上仍存在“小散弱”现象突出、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长效机制尚待健全。
建议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要求、现货交易场所管理规范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政策要求,严控交易场所数量,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督促其严守合规底线,严禁开展集中连续竞价交易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商品类交易场所也要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切实服务实体经济。若确有金融需求,可与金融机构合规开展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