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奖励措施》,以下简称“《扶持奖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包括5个部分,共31项条款。
《措施》提出积极引进具有行业优势和实力的机构参与交易场所建设,对入驻后运营规范的交易场所,按不同的实缴资本,分别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入驻奖励。
《措施》明确对入驻三亚实质性运营且运营规范的交易场所,交易规模超过1000亿元(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超过1000亿元的部分,按每新增1000亿元,奖励100万元,累计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