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交易所与产业电商平台的最明显区别就是“金融属性”,因为我国的大宗商品交易所带有比较强的金融属性,所以被依法纳入各级监管,并需要持牌经营,大宗商品交易所必须取得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
几十年以来,我国大宗商品交易所行业带着“金融属性”的基因经历了四个周期。
第一周期:1988-1998,大宗商品交易所做期货交易,后来期货交易只允许在上海、大连和郑州三家交易所做。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始实行了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着手取缔和关闭投机盛行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1988年至1998年,该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得以确立。此阶段的显著特征是一方面各行各业发展的热情高涨,另一方面监管制度建设滞后,导致市场盲目发展。1993年底全国有50家交易所在开展期货交易,但行业管理无序,导致全社会投机盛行,价格信号混乱,对市场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
1998年8月,国务院发布[1998]27号文《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明确“继续试点,加强监管,依法规范,防范风险”的原则,开始了第二次清理整顿。这次清理整顿要求,只在上海、郑州和大连保留三家期货交易所,将期货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证监会期货部主导的“14并3”的过程非常复杂,其中的利益关系纠葛难清。后来解决的一个路径是,以证券牌照作为补偿,即交易所关闭后,证监会同时给一个证券公司的营业牌照,由于当时大家看到证券公司挺赚钱,而搞期货却无望的情况下,因此就接受了这一方案。正是借助这一做法,当时成都联合期货交易所变成了天风证券,天津联合期货交易所则摇身一变成了一德证券,而北京商品交易所也成了首创证券。
鉴于当时对期货交易的认识,清理整顿没有采取疏导的办法,而是采取了关品种、关市场、停业务、减数量、赶机构、将产业企业和金融机构赶出期货市场等一系列过于严厉的措施,并将清理整顿时期的成果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巩固下来。清理整顿起到了规范净化市场的作用,使期货市场得以继续生存,但也留下了后遗症,赶走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弱化了期货市场同现货市场、同金融的联系,只留下了中小散户,强化了期货市场散户化特征,加大了期货市场管理和交易成本,这些做法带来的后遗症至今深刻影响着我国期货市场。
第二周期:1998-2010,大宗商品交易所在不能做期货交易的情况下,开始做中远期交易。
1997年5月17日,经当时国内贸易部(现商务部)批准,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进行联合论证成立的一种新型现货交易模式,即通过网络与电子商务搭建的平台,对相应物品进行即期现货或中远期订货交易的市场;
自期货市场经过清理整顿之后,把众多现货企业和金融机构赶出了期货市场,因此这些市场主体又在全国各地以“现货中远期交易”的名义成立了诸多的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品种涵盖能源、金属、农产品和化工产品等主要大宗商品种类。
2001年,郭远峰的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2008年郭远峰携款外逃美国。在郭远峰外逃前,他所掌控的现货仓单交易市场已被业内认为是中国规模最大,有约400家代理商,20万投资者,日交易量达到30亿元,平台一个品种的交易量就超过20万手左右。而当时对国内期民数量的估计,最高的估计也只到50万。
在看到郭远峰从事的中远期交易所如此赚钱之后,国内各地兴起了建设中远期交易所的热潮。面对上述混乱的行业情况,国家开始出手进行整顿,2010年2月,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意见在国内第一次明确提出:禁止自然人入市交易。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国六条的威力并没有显现,全国各地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反而越整越多。
第三周期:2010-2017,大宗商品交易所中远期交易被禁止,原油、贵金属OTC交易和邮币卡等艺术品的发售交易席卷全国。
针对全国各地的各类交易场所反而越整越多的局面,国务院在2011年和2012年陆续发布了38号文和37号文,并在2012年1月10日批复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此正式拉开了这场为期十几年的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大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这十几年已经先后由三任证监会主席召开了八次联席会议。
在这一时期,由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OTC交易和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售交易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交易所逐渐做大,大宗商品交易所行业的混乱局面由此达到了最顶峰。
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的总体部署,围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要求,通报了当前交易场所的情况和问题,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交易场所的政策措施。会议对下一阶段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做出动员和部署。
始于第三次联席会议的“回头看”行动,对国内全国原油、贵金属OTC交易和邮币卡发售交易进行了一刀切。
特别是2017年3月16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清整联办[2017]31号文《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以附件的形式把地方交易场所主要违规交易模式特征、违规问题及整治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描述下发到各地。
第四周期:2017-2024,由于31号文中采用了打补丁式的监管办法“列举了禁止的交易模式”,大宗商品交易所只能创新交易模式,这一时期各种模式名称层出不穷,但基本换汤不换药。
实事求是的来讲,大宗商品交易所行业赚快钱的时代已经结束了,整个行业不是在经历周期更迭,而是迎来了新时代,其明显的标志就是清整办第八次联席会议的严格要求,以及以山东省为代表的各省坚决执行第八次联席会议的举动:“坚决去掉大宗商品交易所最重要的金融属性之一“自然人入市交易”,鼓励机构和企业参与大宗商品交易。”
2024年大宗商品交易所行业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重要变化,其实,往深层次来说是因为我国的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面临的内忧外患,内忧是指大宗商品交易所大量自然人入市交易产生了涉众风险,并分流了期货交易所的客户资源;外患是国际竞争者纷纷渗透进来,抢占国内市场,我国面临国内商品定价权旁落、市场份额被鲸吞蚕食的局面,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场外非标市场以适应产业客户的实际需求。
对于非官办性质的交易场所,一旦交易出现亏损,哪怕是很小的金额,自然人客户可能会找出种
我国构建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的根本目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的建立可以实现期货与现货对接,场内与场外对接,线上与线下对接,境内与境外对接,这是提升我国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定价力的基础和条件,也是打通我国大宗商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的必由之路。
国外交易所进入国内市场,说明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手段仍不完善,市场存在空白。多层次大宗商品市场的建设,有助于我们从容应对已兵临城下的国际竞争,避免国内商品定价权旁落、市场份额被鲸吞蚕食的局面。
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秘书长、浙江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宁波财经学院大宗商品商学院兼职教授 王在伟
作者简介:王在伟长期专注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的研究与实践,2008年进入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有15年的行业工作经验,曾作为重要参与者落地推广我国第一套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保证金管理系统,曾多次代表行业向国务院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检查小组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调研组做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