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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伟:交易场所38号文件发布10周年之感想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1-11-12 | 30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人生一共就是由几个十年组成的,每个十年都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心境,每个十年追求的东西都不一样。你该取什么?又该舍什么?


一个人认为人生应该怎样度过才值得,即是一个人的价值观。有价值观才会有人生理想。我在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发展的这十年中遇到了不少有共同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朋友,大家时常互相交流对行业的看法,共同探索行业如何长久健康发展。


其实生活和工作就是不断的周而复始,如果自己不去坚持或改变某样东西,最终就会变得碌碌无为,所以我希望自己不会变成这样,我希望去坚持和恪守一些东西。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才发展了20多年,还是一个很年轻的行业,这个行业未来充满了挑战和机遇。


今天是2021年11月11日,十年前的今天,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文件,在接下来十年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中,国务院38号文作为地标性文件被各地监管部门在坚定的执行着。


对于38号文,我认为就是三个关键词“禁止集中交易”、“禁止标准化合约”和“T+5”,这些规定合不合理呢?“原证监会打非局局长李至斌曾在与投资者的沟通过程中提到:38号文件有没有问题?你们觉得有问题,你们可以这样说,但我不能这么说。我们之前也觉得这个文件的个别条文有点问题,我们征求了联席会议30多个部门的意见,也征求了意见要不要修改。结果30多个部门都说这个文件到现在还有效,不应该修改。所以这个文件现在说他无效,错误的规定,是不能这样说的。当然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但是要是从国家的层面来说,我们不能说这个文件是不合时宜的。而且,我们证监会是专门管理股票交易、各类交易场所的,我们觉得这个文件还是符合现实需要的,现在老百姓的利益受损,恰恰是因为这个文件没有执行。”


38号文件大家都认为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现实就是不能更改或者撤销,那就只能接受它的存在,随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的即将结束,我们看到有些省份监管部门已经从原先的注重形式监管变为注重实质监管。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挂牌的产品应具备产业基础,因地制宜。监管部门评价一家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实质要件,一方面应看企业参与度如何,交易产品有没有一定的交割量,产生了多少货物贸易;另一方面应看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是否为实体企业提供了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比如物流、融资、信息服务等等。


那么如何提升“交收率”呢?


我想主要通过以下四方面,一是引入更多的产业型客户或者说是具有行业背景的客户;二是研究开展核心产业客户(有的交易场所也叫调期服务商)来保障交收履约;三是大力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比如订单融资等,让产业客户在线上完成交割;四是向地方政府争取税收优惠政策,让更多在线上交易的客户能享受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我国资本市场包括场外衍生品市场属于“舶来品”,经过了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发展,用三十年时间差不多走过了西方国家上百年的历程,展现出极大的后发优势。同时,我国资本市场发育先天不足,市场结构不均衡,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市场波动过大,仍具有明显的新兴加转轨特征,要实现理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十年的清理整顿之后,还在行业坚守并不断创新的朋友们在一起做一件有价值有意义的事,就是多年来我们对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的情怀。人生之大幸,莫不如是。祝愿每位朋友都能在行业的奋斗中成就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