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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文:严禁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开自然人账户!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4-07-03 | 105 次浏览 | 分享到:

辽宁省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中第十五条第七项明确提出: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交易客户限定为行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