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应市场要求,当日延期费收取由原来的当日结算后收取,调整为当日开市前收取,自2024年7月12日开始执行。
延期费的收取从商品进入交易期后开始计算。延期费的收取方式:交易商订货日为N日,延期费为第N+8日开市前收取。
特此公告。
文企通平台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