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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交易模式汇总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4-09-27 | 385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26日,由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举办的“2024下半年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发展形势研讨会”在海南土福湾嘉佩乐度假酒店顺利召开。

本次闭门会议进一步传达了行业监管机构的要求,与会各方系统探讨和梳理了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可以开展的交易模式。

以下是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秘书长王在伟的发言稿主要内容:

长期以来,国内对于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开展的交易模式称谓颇多,各种交易模式名称层出不穷,很多专业人士都被搞的晕头转向。按照38号文、37号文和商务部的有关规定,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可以开展的交易方式有三种:协议交易、单向竞价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交易方式。

但通过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多年以来的实践发现,协议交易和单向竞价模式不能解决流动性的问题。


1、协议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以实物商品交收为目的,采用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约定立即交收或者在一定期限内交收的交易方式。

 

协议交易的价格是由交易双方一对一协商产生的,价格透明度差,不同交易之间的价格波动性也很大。从交易制度的理论发展来看,协议交易的功能是发现价格,但发现功能较弱,并不适合作为公开市场的主要交易制度。

 

2、单向竞价交易:是指一个买方(卖方)向市场提出申请,市场预先公告交易对象,多个卖方(买方)按照规定加价或者减价,在约定交易时间内达成一致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单向竞价交易的优势在于快速发现价格,而不在于提供流动性,而现在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欠缺的正是流动性,单向竞价交易应该在流动性问题得以缓解,交易场所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后引入。 


现阶段,国内大宗商品交易所运作比较成熟,且带有一定金融属性的交易模式主要有远期订单交易、期现结合、调期交易、提单交易和掉期交易。


远期订单交易在全国开展的比例占到了90%以上,该交易模式在小品种等非期货品种定价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形成了一定的区域影响力。


期现结合模式在全国只有华中和西南片区的两家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开展,但该模式类似国家严禁开展的分散式柜台交易(OTC),存在较大风险。


调期交易主要在山东省的大宗商品交易所开展,该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保证交收的顺利进行,天津某大宗商品交易所近期上线的模式与该模式类似,实际效果还可以。


提单交易目前在国内只有一家交易场所在开展,效果很不错,提单即现货,提单交易和仓单交易都是未来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应该积极探索研究的模式。


掉期交易在国内开展的交易场所越来越多,该模式是一种场外非标衍生品交易,对于交易场所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该模式更多是满足了期货交易所标准化产品之外对同一商品更为个性化的交易需求,与期货交易所现有产品形成了一定互补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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