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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融局:该已批筹未开业的交易场所属于无资质主体!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4-10-30 | 14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有投资者向青海省金融局咨询:

青海新华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得青海金融办的批复了没有?目前在开展金融资产类交易-票据收益权转让挂牌是否合规?

青海省金融局答复称:

青海新华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新华)属于已批筹未开业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未获得清整联办批复同意,无金融资产交易资质。根据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和我省《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推进青海新华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整体退出金融资产交易业务。为避免产生风险,请杜绝与无资质主体发生业务往来。针对您反映青海新华开展票据收益权转让挂牌业务的情况,我单位将进一步核查处理。

不久后,青海省金融局直接发布《关于青海新华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公告》,公告内容称: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现将青海新华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青海新华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已批筹未开业的交易场所,未获得金融资产交易资质,无金融资产交易经营资格,属于正在清理整治的重点企业。

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杜绝与无资质主体发生业务往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