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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伟:各类交易场所与传销融合问题愈演愈烈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1-12-25 | 285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年以来,我国各类交易场所飞速发展,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多乱象,如非法集资、吃客损和挪用客户保证金等问题,这些问题经过国家历次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与上述问题相比,有一个新的现象近两年开始不断的出现,这需要引起监管层的警惕,那就是各类交易场所与传销开始不断的融合,传销已经与一部分交易场所形成了“互相寄生”的复杂关系。一方面,交易场所需要客户和资金;另一方面,传销也需要交易场所的资金通道背书。目前,传销项目已成为某些交易场所眼中的香饽饽。某些交易场所甚至希望主动邀请传销项目。因为在他们眼中,传销项目能带来巨大的资金流量和收益。


传销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庞氏骗局,后来在日本搞出了更大的声势,究其原因,和日本当时的经济环境不无关系。当时,日本积累了不少外汇储备,导致国内出现通货膨胀,日本的老百姓眼看着手里的钱不断贬值,却找不到投资的途径。由于日本当时银行存款利率太低(如今日本实行负利率),把钱存在银行还跑不赢通胀水平;日本的房地产等资产泡沫已经很高,投资房产也不太不划算;即使想到国外投资,日本的资本管制又不让你把钱汇出去。就这样,一些焦头烂额的日本人上了传销的贼船,日本的传销规模在当时成为世界第一。


中国现在参与传销的人数总计有多少?这方面尚缺乏国家权威部门的统计,但有一个数字可以作为参考。2018年4月,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广东深圳)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发布《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详细分析了2017年传销发展态势及典型事件。该《白皮书》显示,截至2018年2月28日,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共识别出3534个疑似传销平台,平台参与人数高达3176万。曾有专业人士声称:“国内参与传销的人员数目大概是一亿多点,但是要说接触过各种传销的人,那就至少3亿以上了。这不是危言耸听,不信的朋友可以问问你身边的人,问问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也许你会惊讶的发现,原来传销离我如此之近。”


国内传销在不同阶段的形式:


传销1.0:前传销时代  


中国传销的“鼻祖”“日本生命”公司最早将传销带入了中国。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刚刚改革开放不久,“日本生命”在没有取得任何官方许可的情况下“偷渡”进入了深圳。随后,这家公司在深圳成立中日合资公司“日宝来福”,将日本运来的原材料在深圳加工,最后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磁性保护床垫(是日本售价的3倍)。在发财梦的诱惑下,这家日本公司短时间内吸引了无数的中国民众,有的中国大学生甚至借高利贷来参与传销。最高的时候,“日宝来福”的月营业额达到了10亿元,日本高层一个月就能拿到200多万元的分红(日本负责人最终携款潜逃)。


1990年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国家引进它的目的,原因很简单,当年刚好轮到“下岗潮"啊,试图用这种商业模式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而外资先搞了几个试验,效果很好,最好的是安利——虽然安利在中国投资不到2个亿,但是每年在中国就能赚走高达100亿。当时国家管理高层看到国外的公司,在中国运行的这么好,为什么我们自己人不能做呢?俗话说得好:肥水还不流外人田!


经过几年的羡慕嫉妒恨,也经过暗中的模仿练习,在1996年,国家把设立传销公司的审批权由国家工商总局,层层下放到各省、市、县,直至小小的工商所。这类传销公司,就像国家鼓舞“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一样,如雨后春笋地冒出来了,传销开始进入狂热期。1997年底和1998年初,一时间,中国大陆境内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至此,开始出现混乱局面。这样玩,会玩出大事的,而且很多人看出来,这不就是个骗局吗?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严令禁止一切传销经营及变相传销行为,这段时期为“前传销时代”。


传销2.0:北派传销时代 


自1998年国家发布传销禁令后,工商和公安部门大力打击传销。大多数传销公司,都由公开转入地下,成为非法组织。先后发展出北派传销和南派传销。


北派传销比较低端的,属于小儿科玩法,上当受骗的人年龄比较小,文化层次不高,以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也往往被带入其中。这些人也没多少钱的,故而只能发挥人多力量大的办法,抓壮丁来做大人口基数,以确保金字塔顶尖的人收益。主要发源地是东北地区。1998年,全国严令禁止传销后,他们就积极向其它地区渗透,以山西、河南、河北、天津等地扩散,甚至蔓延到了湖南、湖北、江西、广东、浙江、福建等地。这种传销组织,大多“吃大锅饭、睡地铺”,一家住10多人,挤在一起,集中上课,以磨砺意志假象,条件比较刻苦,无非就是想控制人身自由、使用暴力量胁迫等手段,加以高强度的精神洗脑,达到发展会员,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这种发展下线的方式,很容易会闹出人命的,社会反响很不好,更是坚定了国家严厉打击的决心。北派传销很多时间,是有实物的,搞一些所谓的”产品“,往往是化妆品、保健品等,但大多是一些三无产品,实质上,商品只充当了“传销”道具。


渐渐地,传销组织销售产品的“道具”也省下了。没有了产品,打击传销组织的证据更难找到,传销组织更隐蔽。同时,这也说明传销组织的洗脑手段和“传销理论”也越来越成熟。北派传销大多没有正式地注册公司,也没有固定办公地点,只是在名义上或者假借某公司为幌子,例如武汉新田,假天狮,蝶贝蕾、北京中绿等。


从1998年到2006年,是北派传销的黄金时期,但2005年、2006年在山东发生了两起特大传销大案,涉及金额都几十个亿,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始严厉打击,抓了一些北派的骨干。此后,势力慢慢减弱,化整为零,开始向南方地区迁移,主要是湖南、湖北、江西等地。


传销3.0:南派传销时代 


南派传销发源地主要是广西,在来宾、玉林、南宁、北海一带,这些传销人员多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1998年至2006年,正当北派传销发展壮大之际,南派传销隐藏在南方西部地区,也在慢慢地积蓄着力量。南派传销的投资起点,名头多以“连锁销售”、“连锁经营”、“阳光工程”等为名,也就是入会费,从一份到几份,费用并不高,到2004年左右才慢慢到中起点的十份十一份,2006年左右产生高起点的21份69800元。


2008年前后,国家办大事开奥运会,很有星辰大海的远大梦想,南派传销也与时俱进,出现明显的升级换代,打着”国家项目“、”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为旗号的传销疯狂发展。2008年到2013年,一种声称投资69800,三年左右可以获利1040万元的“国家项目”、“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的传销在广西北海、南宁、来宾、玉林、桂林等地犹如病毒一般大肆发展蔓延,并在2012年后逐步扩散到安徽合肥、湖南长沙、湖北武汉、贵州贵阳等地,这些地方成为传销重灾区。


南派传销人员也多生活在大都市小区、或新城区的小区中,家庭式居住,每个家庭居住人数从两三人到六七人不等。南派和北派一样,没有任何正式注册的公司,也无固定办公地点,在名义上打着“国家项目”等旗号,以异地邀约的形式,通过亲情、友情的纽带,短时间内高频繁度的精神洗脑达到发展人员加入,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该类型传销大多不限制人身自由,不使用暴力手段胁迫,同时也不以销售产品为名。


南派传销是没任何实物,就纯玩概念,把传销项目上升到“国家控盘”、“政府扶持”的层面。常用的话术,是“项目实际是由中央暗中扶持,在地方政府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国家秘密项目、由国家领导人提出,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低调宣传”等。这样的鬼话,谁会信?当然有人信?而且信的并不单单是低端的社会群体,恰恰包括高收入阶层、生意人、公务人员等社会中坚阶层,投资金额也较之前更大。有的都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触目惊心。


南派传销玩大后,也玩出几个大事件来,树大招风,就遭到了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与此同时,在2012年前后,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媒介的网络传销大案就已经频频出现,南派传销也就慢慢地被网络传销所代替。


传销4.0:网络传销时代 


大概在2012年前后,国家大力提倡互联网发展,手机用户成为互联网的主流,而各自媒体平台也纷纷登台。互联网方兴未艾,而这时候,网络传销开始猖獗起来。这些大大小小的网络传销很会利用国家大政方针的,更会利用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比如各种”互联网金融“就是网络传销最为典型的一种,可以称之为“金融传销”,而他们往往打着“金融创新”、“互联网+”、“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名头,所谓投资的方向也往往是国家大力扶持的产业,因此网络传销发展极其猖獗,呈现“变异快”、“复制快”、“跑得快”、“大得快”等特征。而且网络传销形式多种,主要包括消费返利型传销、游戏理财型传销、互助理财型传销、微商传销、互联网金融传销等等。


各类交易场所与传销融合出的模式:


券商模式


现在邮币卡类交易场所已经是过去式,监管层已经对邮币卡类交易场所的发售模式定性为违法违规业务,但在邮币卡交易低迷的那个时期,怎么忽悠更多的客户进场交易也是一个大难题,因此,2016年邮币卡领域推出了一位“直销界大咖”的券商模式,券商也就是经纪商,券商模式是通过一推十(一位会员可以往下发展十个会员)。分为初级经纪商,一级经纪商,二级经纪商和金牌经纪商。按层级配售原始股。

 

券商模式秘诀是场外人头的圈入,资金的圈入,经营成功的最后一公里就在于圈入一批高价位接盘侠,这个环节具有成败在此一举的意味。


券商模式并非解困交易所低迷行情的万能药,它的问题也显而易见:1推10拉人头推高价,庄家趁机将线上卖不掉的商品配售给散户套现,造成投资者有价无市的尴尬;行情连续一字板涨停受庄家操控,出现各种内幕操作,脱离正规市场操作,券商借由行情的大涨出货,在暴涨之后让投资者蒙受暴跌的损失等等。


邮币卡投资客户在这种模式下被高位套牢,主力出逃,交易所停盘,大批客户开始了看不到任何希望的维权工作。


资产包模式


2015年,珠宝玉石类交易场所开展了另一位“直销界大咖”(已被判无期)的资产包模式,纷纷宣称以“单边上扬、十倍退市”的方式吸引投资者,即其原始资产包被定价为3000元,然后再放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去交易,当涨到3万元时由其关联公司接盘,并且平台严格规定,投资者必须留30%利润去相应商城消费。

 

资产包模式需要进入门槛费,即如果想要买其二级市场上的资产包,必须先开户,开户需要交入门费。资产包模式还推出代理模式,通过加盟商-会员等方式吸收高额费用,如果参与者能拉到新人加盟,还可以从中抽取加盟费的一定比例,而且层层递推,每层都能获得一定百分比的返佣,这种“直销”运营模式多被质疑为传销。

 

其实只要认真研究这个营销模式,就可以发现其中猫腻。

1、平台宣称十倍退市,公司接盘,实际上最终接盘的不是平台,而是后来进场玩家,一旦玩家不够,市场出现滞涨,即最后接盘的人要么死等(类似股票套牢),要么拿资产包出场,相当于高价买走玉石。

2、赚钱的人,赚的是后来玩家的钱,赔钱的人就是最后接盘的人,而平台自始至终都是坐拿收益,平台接盘可能性几乎没有。

3、假如资产包是假的或者原始资产包的玉石毫无价值,那平台完全是在空手套白狼,并且其可自由操纵进场者沉淀下来的资金(即资金池)。

4、留存30%收益在平台旗下商城消费,平台通过提供多种消费品去满足玩家日常所需(商品价格较高),以此来弱化玩家被强迫消费的意识,类似温水煮青蛙。

 

资产包类交易场所纷纷出现兑付危机并崩盘,客户被高位套牢,交易场所停盘,客户开始了大规模的维权工作。


应价批零


早期开展应价零批业务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不断有负面新闻爆出,部分媒体直指这些交易场所涉嫌开展金融传销性质的资金盘交易,那么到底什么是应价零批交易呢?

 

应价零批是指挂牌企业选择一种商品现货,在电子盘上以不变的挂牌价格P销售,经营会员响应挂牌价格P在电子盘上入金买进、摘牌出金卖出的方式进行交易,挂牌企业对经营会员以“买多少配多少”的原则进行奖励,T+5交易,收益一部分可提现,另一部分则转换成积分用于商品消费。

 

根据以上定义,应价零批属于交易场所业务而不是普通的商城,原因就是应价零批业务的核心功能之一是为投资者提供了未交收商品的在线转让业务,商城是没有这种功能的,当前,有很多商城也在开展类似应价零批的业务,在没有取得交易场所批文的情况下属于非法经营,因为没有批文也就不可能接入银行的资金分户存储系统,这又涉及资金池以及非法集资问题。


各类交易场所与传销融合的原因:


1、国家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旷日持久的整顿工作让交易场所生存空间日益萎缩,很多之前的业务模式都被监管层认定为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迫切需要研究出符合37号文和38号文监管要求的创新业务,于是很多伪创新便诞生了。

 

2、直销圈因为权健事件,受到了监管层的严格监管。权健事件对于直销圈的影响巨大,很多持有直销牌照的企业都小心翼翼的展业,更不用说那些传销团队了,他们迫切需要找到一个能背书的项目。


3、近年来,金融传销项目一直依托第三方支付类的资金通道进行非法集资,该类业务极易被监管层及相关机构冻结资金账户,而各类持牌交易场所的资金通道由于采用了银行的三方存管系统,不容易被冻结,因此各类交易场所就成为了传销项目眼中的好伙伴。

 

4、疫情导致实体经济的不景气。实业兴邦,实体产业的不景气让很多企业另辟蹊径,开始寻找虚拟经济中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资金盘类交易场所的“去库存”功能成为了最大的吸引力。对于做过实业的企业来说,虚拟经济比实体经济来钱快,还省事。

 

5、法律体系缺失。传统的立法没有涵盖金融传销,也没有授权监管部门实施专门监管。金融传销是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而泛滥的,其中很多是虚拟、玩概念的东西,对其违法行为定性确有一定困难,工商总局曾会同央行、银监会讨论,仍未对“金融传销”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