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自称某律所律师的相关人员拨打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进行骚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和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内容规定,相关自称“律师”及涉嫌提供个人手机号码给他人的天元国际商品交易市场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在此,严正警告天元国际商品交易市场!“你们自己做的什么业务自己心里没数吗?!”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天元国际商品交易市场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业务,涉嫌犯罪的将会由河南省相关监管部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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