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生产国、消费国、进口国,虽然是量的制造者,但却是价格的接受者。要推动中国大宗商品的市场,一定要获得中国应有的定价地位,发挥相应的影响。
相比国际成熟的大宗商品市场格局,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虽已经发展成为包括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场内市场)和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场外市场)等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但由于现货市场品种繁多、区域条块分割严重,场内与场外市场较为割裂等原因,绝大多数大宗商品仍缺少定价话语权。中国要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就必须拥有全球大宗商品贸易的定价权,在这个过程中把我国的商品交易所做大做强就成为了重中之重。
我国商品交易所百年发展史(1920-2021)
1916年,深谙西方经营之道的孙中山先生为了筹措革命经费,派朱执信写了一份申请书交给“北洋政府”农商部,申请在上海创设证券物品交易所,经营证券、花纱、金银、杂粮、皮毛等,资金总额定为当时国币500万元。对于孙中山的要求,“北洋政府”心有余悸,于是千方百计加以阻止,呈文没有批准。
蒋介石等人决定利用孙中山呈文的思路,着手办理交易所。首先,蒋介石等人在上海组织了一个名叫“协进社”的秘密社团,由之出面具体进行组织谋划工作;其次,聘请江浙财阀虞洽卿等人为社员,以扩大力量;最后,由虞洽卿等与当时上海工商界知名人士共任发起人,草具文书,提出申请,并递交给北京的农商部,申请创设“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最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1920年2月1日宣告成立,理事长为虞洽卿。交易物品原定7种:有价证券、棉花、棉纱、布匹、金银、粮食油类、皮毛,但当时并没有全部上市。
1921年10月到11月之间,在上海外国领事馆注册领照的交易所数量就达到80余家,加之符合正规手续北京农商部注册等交易所,全年总数达到112家。1921年年终,上海金融市场银根紧缩,1922年3月,绝大部分交易所迅速走向破产,最后剩下的只有六家,就是旧上海的六大华商交易所,即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上海华商纱布交易所、上海金业交易所、中国机制面粉上海交易所和上海杂粮油饼交易所。
1929年10月3日《交易所法》颁布以后,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便依法将物品中的棉纱交易并入纱布交易所;证券部分于1933年夏秋间并入证券交易所,黄金及物品交易并入金业交易所。
1946年9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有证券和物品两个交易市场,这时许多期货交易所开展了延期交割业务,实际上就是期货交易。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始实行了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着手取缔和关闭投机盛行的期货交易市场。1949年至1978年,该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在计划经济下的统购统销和票证供应制度。严格的说,由于该时期商品的交换均以中央计划决策为依据,属指令性交易,因此商品流转不需要价格信号。且整个经济体高度集中,经营风险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得到严格控制,因此经济主体也不需要单独的风险管理。
1978年至1988年,该阶段是改革开放的起步时期,经济转轨特征突出,价格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得以发挥。放松对部分商品的价格管制,施行计划内、外并行的价格“双轨制”,是市场最重要的特征。在此阶段,经济主体自主经营和决策的成分不断增大,对市场价格信号和风险管理的需求逐渐显现。同时,流通批发领域改革得以破冰,以重庆试点(自由)贸易中心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开始出现。
1988年至1998年,该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得以确立。此阶段的显著特征是一方面各行各业发展的热情高涨,另一方面监管制度建设滞后,导致市场盲目发展。尤其是期货市场,1993年底全国有50家交易所,但行业管理无序,导致全社会投机盛行,价格信号混乱,对市场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
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正式开业,这是我国第一个拥有期货交易品种的市场,但当时还没被称为期货交易所。实际上,这是一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做法,说建立批发市场比说建立期货市场更容易被当时各方所接受,可以减少试点的阻力,这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不得已之策。
1993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发[1993]77号文《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明确了我国期货市场仍处于试点阶段,确立了在期货市场试点工作中必须坚持“规范起步,加强立法,一切经过试验和严格控制”的原则,开启了期货市场第一次清理整顿。
1998年8月,国务院发布[1998]27号文《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明确“继续试点,加强监管,依法规范,防范风险”的原则,开始了第二次清理整顿。这次清理整顿要求,只在上海、郑州和大连保留三家期货交易所,将期货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证监会期货部主导的“14并3”的过程非常复杂,其中的利益关系纠葛难清。后来解决的一个路径是,以证券牌照作为补偿,即交易所关闭后,证监会同时给一个证券公司的营业牌照,由于当时大家看到证券公司挺赚钱,而搞期货却无望的情况下,因此就接受了这一方案。正是借助这一做法,当时成都联合期货交易所变成了天风证券,天津联合期货交易所则摇身一变成了一德证券,而北京商品交易所也成了首创证券。
1999年至2010年,该阶段我国大宗商品市场业态表现为初级的集贸市场与高级的期货交易所“两极”鼎立的格局,而在“两极”之间,广阔、多样的商业模式存在着不同程度地缺失。自期货市场经过两次清理整顿之后,把众多现货企业和金融机构赶出了期货市场,因此这些市场主体又在全国各地以“现货中远期交易”的名义成立了诸多的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品种涵盖能源、金属、农产品和化工产品等主要大宗商品种类。这些市场由于缺少统一监管,出现了大量的风险事件。
面对上述混乱的行业情况,国家开始出手进行整顿,2010年2月,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国六条的威力并没有显现,全国各地的各类交易场所反而越整越多,针对这种局面,国务院在2011年和2012年陆续发布了38号文和37号文,并在2012年1月10日批复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此正式拉开了近十年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大幕。
2021年底,由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主导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圆满结束,困扰我国多年来的地方交易场所混乱局面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现阶段,我国多层次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这个体系呈金字塔结构,塔基是数量众多的现货批发市场,数量约5.5万家,中间层是200多家持牌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塔尖是4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郑州、上海和广州)。
我国期货市场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商品金融期货、期权场内场外协同发展的多市场格局。但当前期货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市场参与者结构还不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健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期货公司的定价能力交易能力不强,大宗商品价格的全球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还需要不断完善市场体系、产品体系、规则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
期货市场的核心功能是场内定价,交易的是标准化的合约,但产业客户的需求是多样化、非标化的,这个矛盾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的不匹配:期货合约标准化和企业个性化的需求不匹配;期货市场高度集中和现货市场分散经营不匹配;期货市场单一风险控制方法和企业综合风险管理需求不匹配。因此大力发展场外市场,实现时时交割,才能助力中国迈向全球商品定价中心目标。
为了让国内的商品交易所,特别是地方平台牢记“促进交易,服务实体”的初心,明确自身责任,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倡议把每年的1月21日定为中国商品交易所节,“121”是有序前进的意思,选这一天也是为了时刻提醒我国的商品交易所为了适应未来发展趋势,应当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引领,努力实现从场内到场外,在建设场内市场的同时,有序扩大场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