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根据《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产能预售行纪版块交易交收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采销通”市场风险控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交易中心研究,2026年3月5日,对“采销通”全部LNG商品批次实施如下风控措施:
(1)对全部LNG商品批次的价格变化幅度调整至±10%。
(2)对采购方的诚意金比例调整至40%。
(3)对销售方的诚意金比例调整至30%。
请各市场参与主体加强风险管理,及时关注账户损益情况,有效规避潜在的违规违约风险。
特此通知。
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