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研究院公众号
两家省级持牌清算所提供了全国大部分大宗商品交易所资金结算业务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6-09-30 | 7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近两年,随着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的快速发展,平台对于资金结算的需求非常高,目前,大连商品交易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和江西联交运登记结算中心有限公司已经提供了全国大部分大宗商品交易所的资金结算业务。其中,大连商品交易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为全国资控股公司。

地方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各地基本都是省金融局批复设立),是服务于场外市场的独立第三方登记清算服务机构,主要为大宗商品等场外交易市场提供统一登记开户和资金管理清算等一系列服务。

地方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不是政府部门,没有直接监管交易市场的权力。地方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定位于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它属于市场主体,作为联系政府监管部门和交易市场的纽带和桥梁,可以协助政府监管政策在市场层面的落地实施,为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抓手,并承担规范发展场外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社会责任。

地方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是辅助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抓手,是金融监管科技体系构建的积极探索。清算能力是一个地区金融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代表了一个地区金融市场对资金和风险的综合管控能力。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也有部分大宗商品交易所和产业电商平台没有接入清算所和银行,从而涉及提供违法的“二清”业务。

什么是“二清”?简单理解就是用户的钱本来应该由有资质的银行或持牌支付机构结算给真实收款方,却先进入了平台控制的账户,再由平台进行第二次分配。

监管层面:央行自2016年起持续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二清一直是重点打击对象。

刑事层面:已有实际判例。江苏某电商企业因违规从事二清,清算金额超过1000万,平台负责人被法院一审判处8年有期徒刑,其余员工也分别获刑。最高检已明确,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资金支付结算,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判断二清的核心是:交易资金到底归谁控制,最终又由谁完成清分和结算。

简单一句话:平台的钱只能是"佣金",不能过手"货款"。 

截至2026年9月,省级人民政府主导或牵头成立的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有10家。

1、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2、江西联交运登记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3、大连商品交易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4、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5、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6、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

7、河北省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8、贵州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9、广西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10、海南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链接:“日清”手续费模式将终于“结算通道”的中断---地方交易场所结算通道的前世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