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函〔2022〕11号。其中关于广州期货交易所和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的内容是:
打造期货产业链
(十八)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强化广州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动合作,吸引国际投资者参与,打造服务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进一步丰富商品期货品种,推动研究、上市符合广东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的特色期货品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九)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支持期货交易所将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货物品种及指定交割仓库向海关总署备案。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的保税监管场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对参与保税交割的法检商品,入库时集中检验,进出口报关时采信第三方机构质量、重量检验结果分批放行。探索依托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动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发展,发展农产品、金属等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探索开展前海联合交易中心与香港交易所、内地期货交易所等开展期货现货联动业务试点,支持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开展天然气大宗商品跨境交易,拓展大宗农产品、绿色低碳商品品种。(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深圳证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广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