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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拟制定商品类交易场所监管细则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2-05-03 | 179 次浏览 | 分享到:

2月18日,贵州省商务厅网站公布了贵州省关于取消、保留及新设立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名单的公告。保留贵州白酒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和西部红果煤炭交易有限公司;新设立(整合)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贵州茶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月17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的《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做好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风险化解。主动担当作为,化解风险,确保交易场所现有存量投诉尽快清零。按照属地原则指导被收回资质的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完成公司名称更名、更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贵阳市、遵义市要加快推进新设立(整合)交易场所运营初步验收。


对于保留的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细则将以国发38号文为基础,具体是: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未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不得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交易品种的设置应当立足现货,具有产业背景和物流等配套措施,不得上线与当地产业无关的交易品种,交易必须全款实货交易客户限定为行业内企业。交易场所不得开展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和类似证券发行上市的现货发售模式,不得开展连续集中竞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