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涉嫌非法集资。
一是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二是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三是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呈现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趋势。一是网络化趋势明显。二是业务行为复杂化。三是滥用新概念,进行伪创新。
证监会会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集中整治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防控各类交易场所触碰非法集资红线。证监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地方政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传销+商品交易场所=不怕查的非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