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完善期现货联动市场体系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粤金监〔2022〕54号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提出:
(二)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
7.加快地方交易场所转型升级。依托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现有交易场所转型升级,提高治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以及综合服务水平,做大业务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打造集交易、融资、信息、仓储、物流、质检等服务于一体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健全绿色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平台,联动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双碳要素交易市场。支持国有资本增强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实力,推动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与期货交易所合作发展,优先针对国家战略资源、农产品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优势大宗商品品种开展离岸交易、期现货联动等创新业务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8.建设大宗商品集散地。围绕工程塑料、粮食、钢铁等重点品种,以存量交易场所为依托,建设南沙自由贸易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推进建设新能源金属、工程塑料、粮食、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交易集散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依法依规探索开展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场外衍生品业务、含权贸易、预售交易业务试点等期现货联动创新业务。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依托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开展大宗商品期现货联动等方面合作,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模式。(责任单位:广州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
9.建设大宗商品产业聚集区。围绕广州期货交易所拟上市品种等重点期货交易品种,在省内建设多个囊括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周边服务商的大宗商品产业集聚区,推动相关现货产业生产、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定价中心功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广州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