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证监会发布了《警惕以“境外上市”为名非法售卖“原始股”活动》的警示,警示指出:近日,有所谓中介机构在海南、广西等地举办新闻发布会、推介会、论坛等活动,宣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已在境内设立代表处并获得境外证券公司授权,可以保荐公司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收取上市费用,并出具“保荐函”“受理函”。也有一些公司发布新闻稿、公众号文章或举行线下见面会,宣称获得了“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批准,即将主板上市,大股东将转让“原始股”进行融资,或者宣称回馈客户,客户购买产品获得积分可以兑换成“原始股”,一旦公司上市,可获得高额回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未经依法注册向境内公众发行或转让股票是违法行为,相关公司及其大股东在境内公开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上述以境外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诱导公众购买“原始股”的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活动。证监会在此正告有关公司及其大股东,向境内公众售卖“原始股”将承担法律责任,“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请勿轻信非法中介机构。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远离非法发行或转让“原始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2022年9月15日,海南省金融局又发布了《关于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关联活动的风险提示》,提示指出:近期,有机构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推介会、论坛等活动,以“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等名义进行市场推广,宣传可以推介、保荐境内企业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收取上市费用,出具“保荐函”“受理函”等。据了解,莫桑比克共和国没有所宣称的“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请广大市场主体和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识别风险,保持理性投资,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境外上市”、转让“原始股”等虚假宣传以及非法证券活动骗取钱财。如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实际上,早在2021年12月16日,海南省金融局、海南证监局联合发布指出,近期有相关公司宣传“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在海口挂牌并进行市场推广,宣称可以介绍企业直接到莫桑比克上市,存在重大风险。
提示具体指出:近期,有相关公司宣传“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在海口挂牌并进行市场推广,宣称可以介绍企业直接到莫桑比克上市。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应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境外交易所在中国境内开展市场介绍等活动前应当依法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截至目前,境外交易所设立的驻华代表处名录中无“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请广大企业和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非法证券活动被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面对中国证监会、海南省金融局和海南省证监局等多地区多部门的警告,“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居然还在大张旗鼓的展业,在网上搜索“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等关键词,我们发现有很多涉嫌传销的项目堂而皇之的宣称要在“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此忽悠投资者,达到传销项目方消泡沫的目的。
就在证监会和海南省金融局相继发布“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之后,或许是为了稳住相关合作方并继续忽悠投资者,9月16日,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市场中国区总裁张鹏、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市场驻海口代表处首席代表孙艳拜访了莫桑比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玛丽亚•古斯塔瓦大使。张鹏向玛丽亚•古斯塔瓦大使汇报,驻海口代表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合法合规地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