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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伟:国内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由交易型平台向服务型平台过渡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0-06-18 | 314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16日,由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办,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省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发展与风险管理研讨会”在菏泽顺利召开。商品交易场所创新服务联盟秘书长王在伟作为行业专家代表在会上发言,并对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以下是发言内容:


各位交易场所的同仁:

 

听了大家的介绍后,我仅从以下几点谈一下我个人对国内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发展的看法和建议,一是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坚持服务实体产业的定位;二是要在新形势下不断完善和创新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业务模式;三是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由交易型平台向服务型平台过渡。

 

一、实业兴邦,实体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具有金融属性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生存的根本就是服务实体产业,历史的过往证明,纯粹搞投机交易的交易场所是没有生命力的,最后的结局就是被取缔和打击。在过去几年,证监会部级联席会议的历次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文件中都提到“要大力支持对实体产业有帮助的交易场所健康发展”。因此,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坚定服务实体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在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小心求证,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平台更快更好发展。创新并不是创造一个交易模式,而是形成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集成化供应链服务体系。

 

过去几年,国内有部分交易场所交易模式的创新是被动式的,伴随着监管政策的要求,这种被动创新更多的是为了规避监管,不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产业客户;那么什么样的交易模式是好的?我个人认为,只要能为产业客户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实体产业的模式就是好模式。

 

交易场所靠买一套软件、用一个复制的交易模式去运营是不能长久生存下去的,集成化的交易、结算和金融服务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这种组合的设计要考虑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和不同交易品种的特性,比如国内一些成功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开展的“点价基差+产能预售”,“集货+单向竞价”等等组合,每个平台要根据自身的产业特点和客户特点去设计服务产品,以更好的把自身的平台优势发挥出来,服务地方实体产业的发展。

 

三、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核心功能之一是交易功能,但是如果平台以交易为切入点会面临很大的难度,因为大宗商品特别是金融能源和化工的产业客户需求比较多,平台要解决产业客户为什么要到线上来交易的问题,换言之就是要给他们提供交易的动力。

 

平台可以提供各种服务产品去带动交易,实体产业的参与者是产业客户,产业客户的痛点有很多,如果不去解决客户的痛点,客户没有上线交易的动力和积极性,这就要求我们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深入一线去了解产业客户的需求是什么?痛点是什么?只有解决这些问题,客户才会到平台上来交易。

 

供应链金融服务现在来看,可能是解决上述问题一个比较好的途径,近几年国内某些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通过自身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这种增值服务一方面为供应链各参与者带来价值,另外一方面也增强了交易场所自身竞争力,增加了客户粘性。无论是供应链金融本身,还是交易场所,服务群体大部分是中小企业,获客和资金融通功能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诉求,中小企业通过交易场所能够接触到更多的交易对象,而介入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则可以一定程度缓解自身资金压力;平台则通过交易客户的交易记录,得到更加清晰的客户画像,为后期的衍生服务创新做好铺垫。

 

综上所述,在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转型升级中,供应链金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抓手和切入点。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有着较强的金融属性,平台客户对资金的需求强烈,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加快发展在线供应链金融,通过给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由此加强企业客户对平台的黏性,提高平台的盈利水平。

 

从2011年的11月出台38号文算起到现在,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的清理整顿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这期间很多交易场所由于不以服务实体产业为目的,大搞投机交易已经被淘汰出局,但是也有交易场所深挖产业客户需求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作为一个山东人,我真诚的希望家乡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都能取得成功,我也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山东省这面在全国交易场所行业发展的旗帜和风向标,能为国内其他地区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做出表率,并通过不断的创新发展为我国的实体经济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