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交易场所交易业务许可证申办事宜的通知》鲁金监字〔2018〕6号文件的要求,交易场所交易业务许可证申报程序为:
交易场所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监管局进行认真核实,并填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初审意见表》后,将申报材料报至省监管局。省监管局直接监管的交易场所,直接向省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交易场所,在履行完规定程序后,省监管局将颁发交易业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省获得交易业务许可证的交易场所名单如下:

另外,根据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显示:关于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报交易场所业务许可证,会议确定原则同意该公司申请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许可证,业务模式为协议交易和择期选价交易模式;交易品种为聚乙烯、聚丙烯。会后,由地方金融监管科按照程序办理。
2022年批复设立的山东省第9家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则在申报“调期交易”的交易场所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