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市场反馈的情况,有少数产业服务单位存在以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的名义,对外违规展业,且对本交易中心带来较严重的负面影响。为规范市场依法依规经营,并确保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的品牌与声誉,特作出以下公告:
一、严禁以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的名义设立分支机构;
二、严禁以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的名义开设各种专业的培训机构;
三、严禁以欺骗诱导的手段拉人头、设门槛;
四、严禁向交易商收取任何费用;
五、严禁以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非法传销;
六、在开发交易商用户的过程中,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
七、在交易服务费返还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破坏交易中心所制定的规则与制度;
八、严禁以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的名义,开展与交易中心业务无关的各种经营活动;
九、严禁将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的经营资质对外进行转让与分包;
对与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合作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上面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经查实后,除取消与其一切合作关系之外,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