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务厅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黔商发〔2018〕114号文件已于2023年7月31日被贵州省商务厅宣布失效!
《通知》中提出:各商品现货交易场所要严格遵照2017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管理办法开展经营。从近期收到的新增投诉举报信息来看,还有大量自然人在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平台上参与交易,违背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第六款“交易客户限定为行业内企业”之规定。贵州茶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贵州黔中生态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贵州中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贵州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贵州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贵州乾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必须从2018年7月26日起禁止自然人新开户入金,让已开设账户参与交易的自然人逐步退出交易,于 2018年8月15日前全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