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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伟:碳排放权交易所成为地方交易场所行业新蓝海
来源: | 作者:原创 | 发布时间: 2024-02-22 | 275 次浏览 | 分享到:

碳排放权交易场所行业大法出台

日前,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功能的发挥。
《条例》出台之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主要依靠部门规章来进行。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相较于前述部门规章,《条例》属于位阶更高的行政法规,在制度内容方面则在充分吸收借鉴已有规章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国家目标承诺和工作部署,围绕有效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一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工作重点,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管理要求。
明确监督管理体制,是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制定《条例》的重要目的之一。《条例》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为提升监管效能,《条例》还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平台,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条例》明确规定,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批准的其他现货交易产品,碳排放权交易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现货交易方式。
《条例》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对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条例》从两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条例》施行前建立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参照《条例》的规定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二是《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意味着地方再想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应抓紧赶在2024年5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否则将不能再设立。
地方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并行
进行“碳交易”首先得核查是否符合纳入门槛,然后进行系统登记,根据自身的“碳配额”剩余和“碳信用”存量,在交易所完成交易。目前常见碳排放配额交易方式有: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挂牌协议或大宗商品协议等。

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地方试点先行,地方市场和全国市场并行的模式。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句话概况为:3+9。湖北全国碳配额注册登记系统,上海全国碳市场交易中心,北京碳排放权交易市场,9个试点碳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9个试点交易所中,6家支持个人开户:广东碳排交易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交易中心、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5家交易所开户收费:

北京环境交易所。只允许机构开户,CCER投资开户(缴纳金额2000元开户费+1000元年费),BEA投资开户(10万元,5万开户费+3万年费+2万保证金)。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只允许机构开户,CCER账户3万,CEA账户5万。

深圳排放权交易中心。机构个人都可以开户,机构办理(缴纳5万开户费+3万年费),个人需一次性缴纳入会费2000元和首年年费1000元。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只允许机构开户,开户免费CEA企业100万注册资金,CCER账户需要独立法人公司,加入会员5万+5000元/年。

广东碳排交易所。机构个人都可以开户,机构办理缴纳1.5万开户费 个人办理不收取费用。

4家免费交易所: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机构个人都可以开户,个人投资(50万资产证明),机构免费。

四川联合环境。机构个人都可以开户,个人需要10万资金证明、机构需要国家登记簿账户。

重庆碳排放交易中心。机构个人都可以,开户免费。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机构个人都可以,开户免费。

证监会对碳排放权交易的态度

证监会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124号建议的答复中《关于在碳交易方面赋予交易中心相应职能,试点开展碳交易等相关业务》进行了如下说明:


碳交易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场外衍生品交易。证监会依法对全国期货市场实施集中统一监管。《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组织开展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采取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方式进行。开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上述规定。


碳排放权交易场所交易面临的困境


尽管投资者数量增加明显,但我国碳交易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因为地方试点的碳排放免费配额较多,整体市场供大于求,各试点交易所碳市场成交规模较小,流动性严重不足,超过三成交易日无任何交易行为。


另外,碳市场交易潮汐现象明显。每年6月是碳交易试点的履约期,各试点地区的重要排放单位须在履约期前完成碳配额清缴。不少企业为完成任务而匆匆进行交易,导致履约期前量价齐升,履约期后交易惨淡。


因此,碳市场接受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对活跃我国碳交易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个人而言,碳市场接受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为相关投资者提供了碳领域的投资渠道;对于碳交易市场而言,市场主体交易的活跃度是碳市场能否发挥减排作用的关键,开放个人参与能够增强碳市场活跃度,有利于交易价格保持连续性,增强价格发现能力,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市。


当前碳市场仍需要主管机构加强引导,进一步完善管理的制度细则,避免个人投资者进入后出现“企业惜售、个人空炒”的情况。


作者简介:王在伟,现任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秘书长,浙江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宁波财经学院大宗商品商学院兼职教授,长期专注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的研究与实践。2008年进入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行业,有15年的行业工作经验,曾作为重要参与者落地推广我国第一套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保证金管理系统,曾多次代表行业向国务院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检查小组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调研组做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