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2017年1月,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办理殷某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055300002016100020)中查明,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将受害人诱导至大连清源能源交易中心、四川润通现货交易平台、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中进行交易实施诈骗,我局已将该案部分涉案账户依法冻结,因资金返还执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现对此进行公告。
请涉及本案的受害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联系电话0574-81986278,汪警官。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