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的通知》鲁金监函〔2024〕42号文件的要求,山东省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自然人客户存量仓单出清工作。
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跟期货交易所的两个基本区别是:一是坚持交易参与主体必须为法人客户,不接受自然人客户入场交易;二是坚持服务实体企业的宗旨,所有商品均面向实物交收,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由于参与者均为实体企业和机构客户,不对散户开放,确保了交易、交收主要来自于客户自身的经营需求和产业链的实际价格博弈,能够真实反映行业供需的基本面,而非由投机资金主导驱动;同样地,由于交易规则的设计与平台体系的建设均是面向实物交收,相应产生的交易凭证也能够为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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