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经过十余年的清理整顿工作,内地违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发展受到了明显遏制,与此同时,清整留下的巨大市场空白也被境外机构(特别是注册在香港的一些公司)视为巨大的“金矿”,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在内地进行宣传、展业。
金融牌照有国界,对境内外投资者禁止的金融业务,以及未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境外机构不得在境内经营。已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境外机构必须持境内相关牌照合法合规经营。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禁止的、未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或者仅持境外牌照在境内展业,属非法金融活动。


在交易场所范畴,目前在内地展业的境外机构主要包括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行员和境外外汇交易机构等。
香港金银业贸易场行员的交易模式与内地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某些交易模式有诸多相似之处,但与内地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相比,这些行员在内地非常隐蔽,他们提供的均为香港的联系方式,服务器设在境外,内地员工或者合作伙伴也不轻易带领投资者前往具体办公场所,这些特征往往令投资者投诉无门,在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后,往往联系不上对方。而外汇交易机构则同样将服务器放在国外,一旦投资者密集投诉或者监管趋严,他们可以从容撤离。
针对境外机构日益猖獗的展业行为,证监会也在官网对相关问题予以了回复,证监会在官网表示,“一些机构推广所谓‘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宣称可以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提供渠道,代理香港、纽约、伦敦等市场原油、黄金、股指、外汇等期货投资,国外有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有的还提供‘专家’指导、‘一对一教学’、期货配资等服务。投资者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开户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便可通过这些机构的特定交易软件进行‘外盘期货’交易。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的交易软件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如果有人向您宣传,做‘外盘期货’能够赚大钱,那是欺诈误导,请您不要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在此情况下,监管层在清理整顿国内各类交易场所的同时也应加大力量应对境外机构的疯狂展业,为内地交易场所的转型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