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近年来,富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富途控股”)、UP Fintech Holding Limited(简称“老虎证券”)未经我会核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境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2021年10月15日,我会通过媒体发声表明监管态度,即此类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的跨境证券业务不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对此类活动予以规范。2021年11月11日,我会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高管进行了监管约谈,明确了我会监管态度,要求其依法规范面向境内投资者的跨境证券业务。
按照“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思路,我会拟要求富途控股、老虎证券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一是依法取缔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招揽境内投资者及发展境内新客户、开立新账户。二是妥善处理存量业务。为维护市场平稳,允许存量境内投资者继续通过原境外机构开展交易,但禁止境外机构接受违反我国外汇管理规定的增量资金转入此类投资者账户。
我会将责成相关派出机构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进行现场核查、督促整改,并视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金融牌照有国界。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但境外机构在境内展业必须遵守境内监管规则。境内禁止的金融业务,以及未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境外机构不得在境内经营。国内大部分中小机构的牌照也有地域限制。金融机构若仅持有可在一定区域内展业的牌照,不能在全国展业。全国性金融牌照只能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
境外机构或境内机构通过境外网站向境内居民提供比特币、ICO交易服务,这一业务在我国是非法的。根据2021年9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非法金融活动。
部分境内、境外企业持境外金融牌照,再利用数字平台,通过“跨境交付”模式,在我国境内吸纳客户,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是非法的。根据监管部门1994年发布的《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任何未经批准的机构不得擅自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外汇管理部门一直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
崇川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香港文化产权交易所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近日,排查发现香港文化产权交易所等组织打着“艺术投资”“产权交易”的旗号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在此,崇川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2年第三期风险提示:
香港文化产权交易所为香港注册企业,在我区实际经营地址为金公馆710室。该机构通过开设线上交易平台进行艺术品交易,平台实行会员推荐制,新加入的会员成功注册消费后,推荐人即可获得一定返额提成;在艺术品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无实物交割,艺术品价值属性不详;平台每天都会上架艺术品,投资人定时进行抢购,支付“上架费”后,再挂单出卖,价格每日有10%左右浮动,绝大部分认购的艺术品全在平台内流转。属于典型的虚拟盘、伪交易所骗局。
崇川区处非办郑重提醒:
参与投资理财应选择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持牌金融机构。根据《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筹建交易场所,应由申请设立交易场所的发起人向所在地金融办提出筹建申请,逐级报省金融办批准。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交易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交易场所的交易或相关活动。”设立在境外的所谓“交易场所”,未经批准禁止在境内开展经营活动。香港文化产权交易所无正规牌照,交易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价格浮动全由“操盘手”掌控,一旦交易平台关闭,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